东方汇理亚太新动力股息M人民币(对冲)-累算
东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基金M人民币(对冲)-累算
东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本基金于2017年6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55号文注册。
东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本基金于2017年6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55号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