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
中银香港盈荟系列-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基金
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基金(“本基金”)是中银香港盈荟系列伞子单位信托基金的子基金。中银香港盈荟系列伞子单位信托基金是基金管理人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受托人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4日订立信托契约,在香港法律下成立的伞子单位信托基金(“伞子基金”)。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2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本基金于2016年2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8号文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主要投资于以人民币或其他货币计价的固定收益及债务证券(简称“债务证券”), 提供长远资本增值及人民币收益。本基金亦可能投资于人民币存款。为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直接投资于一个由中国境外发行及买卖的债务证券组成的管理资产组合。 本基金将其至少7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或台湾的政府或政府支持机构发行的, 或位于上述地区或在上述地区产生大部分收益或开展重大业务/经济/运营活动的上市或非上市企业发行的债务证券投资组合。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务证券及非人民币计价的债务证券。就非人民币计价的债务证券而言,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下文的投资配置(依据货币投资), 积极地进行货币对冲, 将非人民币货币风险与人民币对冲。基金管理人亦可积极对冲任何债务证券的利率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利用衍生工具(如掉期、期货及可交割与不可交割远期货币合约)进行货币及利率对冲。本基金将不会出于投资目的而投资于衍生工具。本基金不会出于任何目的而投资于结构性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基金可以随时将其超过5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较高收益的非投资级债务证券及未评级债务证券。然而, 为降低对手方风险, 本基金不会将其超过1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由任何被评级为非投资级及/或未评级的单一国家(包括该国的政府及公共或地方机构)发行或担保的证券。“非投资级”指标准普尔给予的BB+或以下、穆迪给予的Ba1或以下的信贷评级或由某家国际认可评级机构给予的同等评级。在挑选未评级债务证券时, 基金管理人可采用其内部信用评级来确定信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