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东方红领先趋势的管理人,经与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已按照《东方红领先趋势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东方红领先趋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东方红领先趋势于2021年4月22日(含)起正式变更为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东方红领先趋势的法律文件变更为东方红启华基金的法律文件,包括《基金合同》、《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