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A
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东方红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并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8月8日证监许可【2019】1460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9年9月26日将原东方红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变更为东方红启元A类基金份额。自2019年9月26日起,《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方红7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时失效,东方红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