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A
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基金募集申请于2013年4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99号文核准。 本基金自2013年4月25日起至2013年5月23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场内、场外)公开发售。 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基金募集申请于2013年4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99号文核准。 本基金自2013年4月25日起至2013年5月23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场内、场外)公开发售。 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