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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0ETF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5月9日证监许可[2013]640号文核准募集。除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或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本基金自2013年6月17日起至2013年7月12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等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6月17日起至2013年7月12日;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6月17日起至2013年7月12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7月8日起至2013年7月12日。 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沪深300指数

产品促销及详细描述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此外,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少量投���于非标的的指数成分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金融衍生产品(权证、期货、期权等)、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事宜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级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