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人民币
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试行办法》、《通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2013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号文《关于核准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募集发售。 本基金自2013年6月13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人民币净认购金额为272,441,618.64人民币元、人民币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155,685.62人民币元,美元净认购金额为71,531.79美元、美元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2.46美元。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73,039,419.53份基金份额,其中人民币份额为272,597,304.26份、美元份额为442,115.27份。(人民币基金份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美元份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0.1618美元计算) 纳斯达克100价格指数(Nasdaq 100 Price Index)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