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优质企业混合A
平安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21年3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95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21年3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95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