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C
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的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11年4月1日起至2011年4月29日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自份额转换基准日次日(即2020-5-7)起,基金名称将由“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