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C
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它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1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4月12日至2004年5月19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最低认购金额:1000元;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赎回额:100份基金单位。自2019年1月18日起为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以增强指数化投资方法跟踪目标指数,分享中国经济的长期增长,在严格控制与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股票投资以沪深300指数作为目标指数。除非因为分红或基金持有人赎回或申购等原因,本基金将保持相对固定的股票投资比例,通过运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及先进的数量化投资技术,控制与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追求适度超越目标指数的收益。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2、股票投资策略(1)指数化投资本基金的指数化投资采用分层抽样法,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跟踪,即按照沪深 300指数的行业配置比例构建投资组合,投资组合中具体股票的投资比重将以流通市值权重为基础进行调整。股票投资范围以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为主,少量补充流动性好、可能成为成份股的其他股票,并基于基本面研究进行有限度的优化调整。非成份股的入选主要基于以下原因:①有望入选沪深 300 指数的准成份股;②少量为提高组合流动性而可能投资的其他品种;③新股配售得到的非成份股,本基金将在新股上市后1 个月以内择机卖出此类股票。成份股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可剔除:①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恶化,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价值严重降低的上市公司;②成份股中流动性太差的个股。(2)增强性投资指数化基础上的增强投资将通过证券选择实现。基金管理小组将对组合品种的流动性和公司基本面进行评估,根据沪深300指数的行业配置情况,采取有限度的增强投资。① 流动性优化组合品种的流动性评价指标包括:股票的流通市值、股票近半年的累积换手率、单位换手率对应的当日股票价格波动幅度(B 值),B=(H-L)/V/CAP,H为当日最高价,L为当日最低价,V 为当日成交量,CAP 为流通股本。要求组合品种的流动性同时达到以下要求:近半年累积换手率居前 4/5,近半年的累积B值居前4/5,优先选择大市值股票。② 基本面优化本基金基于对上市公司及行业的基本面分析对指数化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具体而言,本基金将提高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股票的投资权重:A. 上市公司基本面较好,具有鲜明的竞争优势,有持续增长能力;B. 中长期估值水平明显高于目前股价水平,在同行业中,股票相对价格偏低;C. 预期将纳入指数的个股;D. 包括一级市场新股在内的具有重大投资机会的非成份股。本基金将降低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股票的投资权重(极端情况下可降低至零):A. 基本面较差,缺乏核心竞争力,经营业绩下滑;B. 中长期估值水平明显低于目前股价水平;在同行业中,股票相对价格偏高;C. 短期内股价涨幅过高,预期短期内股价将大幅回调;D. 其他特殊个股,例如预期将从指数中剔除的个股等。3、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以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为主要目标,主要投资于到期日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 9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