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稳定增利债券A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30日证监许可[2015]47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30日证监许可[2015]47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