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82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将自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8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82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将自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8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