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景阳
景阳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景阳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24号文批准,1999年9月2 日湘国信基金第二次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1999]19号文确认,湘国信基金进行了规范清理,并于1999年9月17日办理了资产及负债的移交手续。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受让湘国信基金原发起人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500万份基金单位后,成为基金发起人。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尚持有100万份基金单位,仍为基金发起人。根据新通过的基金契约,基金管理人更换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更换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发行规模为2亿份基金单位,存续期调整为1992年5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并更名为长阳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证上字[1999]第68号文审核同意,于1999年10月22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经1999 年9月2日湘国信基金第二次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32号文批准,本基金于1999年11月11日基金单位总份额由原有2亿份基金单位按面值扩募至10亿份基金单位,存续期限延长5年至2007年12月31日,并更名为景阳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获配认购的基金份额于1999年11月15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9号批文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实务操作约定而编制。 在尽可能地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 只投资于具有良好流通性的金融工具,其中主要投资于深、沪两市A股中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型上市公司。(总股本2亿股以内,流通股本8000万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