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稳健增长混合A(前端)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前端)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78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6月21日起至2004年7月21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最低认购、申购金额:5000元;最低赎回份额:100份。 在承担适度风险的基础上分享中国经济和证券市场的成长,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长。 本基金投资标的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1)在资产配置上,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及证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深入分析研究,以稳健投资的原则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进行资产配置。为降低投资风险,股票投资上限为65%,下限为30%。 (2)在股票投资上,运用优化成长投资方法投资于价格低于内在价值的股票。股票投资对象主要是大盘绩优企业和规模适中、管理良好、竞争优势明显、有望成长为行业领先企业的上市公司。 (3)在债券投资上,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控制债券投资风险。 6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3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