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12]1191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将自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1月16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 本基金管理公司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投资价值的处于支柱产业地位的优质企业,分享其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4.1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4.2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4.3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中证中游制造产业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