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货币B
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52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5年4月22日到2005年5月25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在本金安全和足够流动性的前提下,寻求货币资产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高信用等级、具有一定剩余到期期限的债券、央行票据、回购,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1、一级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研究(利率水平、CPI 指标、GDP 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可比币种利率水平、主要币种汇率水平等),分析市场趋势和政府政策变化,决定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根据债券的信用评级及担保状况,决定组合的信用风险级别。 根据当前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城货币市场基金的组合配置比例范围为:央行票据:0-80%,回购0-70%,短期债券0-80%,同业存款/现金比例0-70%。 2、二级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剩余期限结构、流动性指标(二级市场存量、二级市场交易量、交易场所等)、收益率水平(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利息税务条款、附加期权价值、类别资产收益率差异等)、市场偏好、法律法规对货币市场基金的限制、基金合同、目标收益、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式等决定不同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 3、三级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信等级、流动性指标,确定构建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品种。 根据对个券收益率水平、剩余期限、流动性状况的权衡,参照收益目标确定个券投资品种与投资数量。 税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