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普华
普华证券投资基金
普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普华”)是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31号《关于深圳市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补充方案的批复》和证监基金字[2000]36号《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系统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并经原南山基金、银城投资基金2000年临时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由原南山基金和银城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后合并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发起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持有人大会授权,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上市、扩募申请。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26号文《关于同意普华、普润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1]76号文批准,本基金将于2001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基金上市后将由226,859,000份基金单位扩募至5亿份基金单位。基金的存续期为10年(自1992年5月29日至2002年5月28日)。基金扩募后存续期延长5年,至2007年5月28日。 本次上市流通的份额为226,859,000份基金单位,由于历史原因本基金发起人未能持有基金份额,基金发起人将在本基金扩募时认购500万份基金发起人份额。 基金上市后交易单位每手为100份基金单位,每份基金单位面值1.00元。 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采取积极进取的投资策略,谋求基金财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 仅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主要投资对象为未来发展前景及收益良好的高成长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