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普丰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普丰由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五家发起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 (1999)20号文)批准,于1999年7月14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15年,发行规模为30亿份基金单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本基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1999)63号文审核同意,于1999年7月 3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证监基字 (1999)20号批文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导入指数化投资概念,增加投资广度,分散投资风险,同时贯彻绩优、成长的选股原则。通过指数化投资和优化组合投资两种模式的积极结合,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有效平衡,力争使基金取得超过市场平均收益率以上的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基金资产的50%以指数化形式、按深圳A股综合指数股票构成及数量比例投资,另50%可以投资于深沪两市绩优股、成长股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股票以及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