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上证50等权ETF联接
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基金的发售已于2012年6月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83号文批准。 本基金自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8月24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一级市场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权证、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证50等权重ETF、上证5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本基金投资于上证50等权重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目标ETF投资策略 (1)基金组合的构建原则 本基金对基金的投资仅限于指定的目标ETF,除非本基金经适当程序变更目标ETF,目标ETF指上证50等权重ETF。 (2)基金组合的构建方法 本基金可以以成份股实物形式在一级市场申购及赎回上证50等权重ETF基金份额,也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证50等权重ETF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证50等权重ETF基金份额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 本基金通过租用的特定交易单元申购、赎回目标ETF份额。当上证50等权重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基金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基金所构建的ETF投资组合将根据目标ETF的变动而发生相应变化。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和赎回情况、现金头寸,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上证50等权重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加以替换。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制度的特点,本基金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认购。 4.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95%×上证50等权重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