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网金融超市

景顺债券

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系列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6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3年9月1日到2003年10月15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非限量发售。基金最低认购金额1000元,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 以提供安全稳定的长期回报为目标,争取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红利收入。 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产品促销及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