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由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8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6月3日至2004年7月5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首次认购、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低赎回份额:1000份基金单位;最低转换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 追求资本的长期持续增值,为投资者寻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投资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5%-30%。 70%×富时中国A6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国债总指数(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