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新蓝筹混合(前端)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前端)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1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2年8月15日到2002年9月6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认购费率为认购金额的1%,认购金额超过1亿元以上部分免收认购费,赎回费为赎回总额的0.5%,基金最低投资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最低赎回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从2002年10月15日起开始办理申购业务,从2002年11月1日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赎回费按照赎回总额的0.5%收取,单笔最低赎回费为5元;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含)—1,000万元 1.2% 1,000万元 含 —1亿元(含) 1.0% 超过1亿元以上部分 0 基金自2002年11月27日起正式推出“后端收费模式”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后端收申购费率: 持有期 后端申购费率 一年以内 1.6% 满一年不满二年 1.2% 满二年不满三年 0.8% 满三年不满四年 0.4% 满四年后 0 主要投资于处于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早期的"新蓝筹"上市公司。通过组合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净值的稳定增长,为基金持有人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对“新蓝筹”企业的投资不少于股票资产的80%,同时将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投资组合,把握投资机会,实现组合的进一步优化。 在对市场趋势判断的前提下,重视仓位选择和行业配置,同时更重视基本面分析,强调通过基本面分析挖掘个股。在正常市场状况下,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30-75%;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55%,现金留存比例浮动范围:不低于5%。 1、资产配置 贯彻“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状况、资本市场的运行周期确定风险收益互补的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 2、行业资产配置 在“新蓝筹”投资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经济的把握以及对行业运行周期的认识,确定股票资产在不同行业的投资比例。 3、债券选择 分析利率走势和发行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考虑利率变动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各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期限结构、信用风险大小、市场流动性因素;另一方面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包括通货膨胀率、商品价格和GDP增长等因素。 4、股票选择 股票投资中将以“新蓝筹”资本增值型投资为主导,把企业的未来成长能力作为选择投资对象的最核心标准。致力于建立完善的数理统计体系,利用数理分析方法检验不同的投资方法和投资思路,对市场运行特征进行跟踪,确保基金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同时重视对趋势的把握,顺势而为,灵活操作。 “新蓝筹”企业的主要选择标准是: (1)行业发展状况良好,企业处于成长阶段或成熟阶段的早期,企业经营在相对稳健的同时能够保持较高的持续成长能力;过去三年或预期未来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平均大于6%或者GDP增长率; (2)企业成长性较好,市场竞争能力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息税前收益保持较高的成长性; (3)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主营业务盈利水平较高;财务管理能力较强,现金收支安排有序,资产盈利水平较高;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较好的抗风险能力; (5)企业在管理制度、产品开发、技术进步方面具有相当的核心竞争优势,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6)企业管理层开拓进取,具备企业家素质,建立了科学的管理和组织架构。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