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网金融超市

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

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11年10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59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自2011年11月07日至2011年11月30日,通过本基金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实现对中证200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证200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投资于中证2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 产的9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 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等因素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1)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通过完全复制指数的方法,根据中证2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2)组合构建方法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2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200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3)组合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根据中证2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增发因素等变化,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以力争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中证200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投资绩效评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95%×中证200指数收益率+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产品促销及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