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同智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12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6]260号文核准的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自2007年1月8日起至2007年2月8日开放集中申购。 业绩能够持续高成长的成长型上市公司。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公司成长性及资本市场的判断,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对各类资产采取适度灵活的资产配置。 2、股票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上偏重选股能力的发挥。我们认为,中国未来20年仍然是全球成长速度最快的经济体,因此上市公司中将出现一批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而不断成长的公司。本基金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通过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判断,找到这些公司并长期投资,分享中国经济的成长。 3、债券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债券投资收益是基金投资收益的来源之一,债券组合的构建与调整依据下列标准进行: (1)类似信用等级和期限的债券中选择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 (2)类似信用等级、久期及到期收益率水平的债券中选择凸性较大的债券; (3)流动性较高的债券; (4)可获得较好当期收益的债券; (5)其他价值被低估、有增值潜力的债券。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