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网金融超市

华安量化

华安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7日证监许可【2011】884号文批准设立。 本基金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1年8月26日,本基金将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发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被动式股票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标 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相应调整。若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法律法规禁 止或限制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合理方法替代等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 数的目的。基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 合理方法寻求替代。由于受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 基金将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当预期指数成份股或权重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市场因素影响或法律法规限制等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投资于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和政策 性金融债,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同时,本基金也将适当参与债券配售,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95%×深证300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产品促销及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