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300
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11年3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1]424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在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27日之间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发售。 本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 一般情形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投资组合,但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配股、增发、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无法及时完成投资组合的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以更紧密的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行业属性、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小于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使用相关金融衍生工具,以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但基金管理人使用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以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缩小跟踪误差等为目的,而非用于投机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中小板300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