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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收益混合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系列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5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3年6月16日至2003年7月28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最低赎回份额为500份;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认购费用不高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1%;申购费用不高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1%;赎回费用不高于赎回总额(含赎回费)的0.5%;转换费用每个投资者自购买的基金单位获得确认之日起每隔12个月(按365天计算)可以在系列基金下的各基金间免费转换二次,二次转换后再次转换需交纳一定的转换费用,转换费率为0.2%。 以债券投资为主,兼顾股票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安全及长期稳定增值 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 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环境及利率走势的综合判断,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合理配置资产。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组合投资,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股票投资作为债券投资的辅助和补充,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基金的收益率;股票选择以本金的安全性作为重要考察因素,选股范围将侧重于优质收益型股票。 在正常情况下,该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变化范围是:债券投资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最低为50%,最高为95%;股票投资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不超过30%;现金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不低于5%。 债券指数涨跌幅×85%+上证A股指数涨跌幅×15%,其中债券指数为中信国债指数涨跌幅×51%+中信银债指数涨跌幅×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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