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债券
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系列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它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7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3年6月2日到2003年7月4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非限量发售。基金最低认购金额1000元,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最低购回份额1000份。 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 100万元 100万以上(含) 500万元 以下 -500万元(含) 以上 嘉实稳健 1% 0.8% 不高于0.6% 嘉实增长 1% 0.8% 不高于0.6% 嘉实债券 0.6% 0.5% 不高于0.4% 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嘉实稳健/嘉实增长 嘉实债券 100万元以下 1.5% 0.8% 100万元(含)-500万元 1.2% 0.6% 500万元以上(含) 1.0% 0.5% 赎回费率表: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嘉实稳健/嘉实增长 嘉实债券 1年之内 0.5% 0.3% 1年(含)-2年 0.25% 0.15% 2年(含)以上 0 0 投资于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上市公司,以获取未来资本增值的机会,并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同时通过分散投资提高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本基金限于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采取主动的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对投资组合的相对价值分析,充分挖掘收益率曲线动态变化而带来的潜在的投资机会;应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息差比较等策略构建组合,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a. 资产配置 本基金产品资产配置的基本原则是:充分比较各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状况,在满足组合流动性要求的条件下,追求尽可能高的组合收益率。本基金投资于国债及信用等级为BBB级及以上(或者有高信用等级机构或相当优质资产担保)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 (i) 类属配置 整个债券组合中类属债券投资中轴配置比例为:银行间国债40%,交易所国债30%,金融债20%,企业债10%。 如果流动性改善的趋势持续,我们将在现有的类属债券投资中轴配置比例的基础上,考虑增持金融债与企业债。增持后,两者比例合计最多可以达到50%的上限。 (ii) 期限配置 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的配置是债券投资中资产配置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与期限结构配置相关的因素主要是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和幅度的大小,本基金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两种策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首先是采用主动型的策略,直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短、中、长期三类债券的投资比例;然后与数量化方法相结合,完成投资组合中债券的期限结构配置。 (iii) 浮息债券和固息债券的配置 浮息债券具有规避利率上涨风险的功能,但是浮息债券在规避利率上涨风险的同时,还要承担收益率较低的风险。因此我们也将从两方面确定固息债券和浮息债券的投资比例,一是利率走势的判断,如果判断利率水平上涨,本基金将增加浮息债券的投资比例。二是比较短期债券和浮息债券的当期收益状况,用浮息债券代替短期债券,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 b. 组合构建策略与方法 在确定每类属资产配置以后,在每一类属债券内部,本产品采取一系列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产品的组合构建策略主要包括:久期调整、凸度挖掘、波动性交易、品质互换、回购套利等。 c. 债券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选券基本标准为:在符合本基金产品资产配置策略和组合构建策略的条件下,选择能够保持策略延续性和稳定性、投资组合流动性及风险控制要求的债券。 (i) 符合实施前述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策略的要求; (ii) 保持投资策略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iii) 符合风险管理指标,包括VaR和流动性指标的要求; (iv) 价值严重被低估且符合投资总体理念的要求; (v) 降低积极管理风险的要求。 (vi) 银行间市场询价达到三家以上; (vii) 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优先选择双边报价商报价债券列表中的债券; (viii) 优先选择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品种。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中国债券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