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9日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第1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的要求,我司作为《办法》所列义务主体,需了解账户持有人或者有关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为了依法履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尽职调查的义务,2017年7月1日起我司新开户客户,应当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我司提供相关涉税信息,填报并签署《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配合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存量客户如属于非中国收税居民身份的,请前往开户营业网点进行非居民涉税信息申报。
按《办法》相关规定,账户持有人不得隐匿身份及资产信息,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有关金融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账户持有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75(或您所在地区的开户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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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微信:gf9557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