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办法”)将于7月15日起正式实施,《募集办法》规定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的程序包括特定对象确认、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投资者应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在认购产品前,应全面了解投资风险;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若未经回访确认成功,将不得投入投资运作。 投资私募基金,了解法定募集办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了解更多详情,可参阅我司私募基金投保专项活动专栏:http://edu.gf.com.cn/special?type=special_sincerity&category=special_sincerity_openclass